湯新強,男,35歲,原海亮生態農業海豐有限公司總經理。于2017年4月,以其妻、妻弟的名義,在廣東省陸河縣成立陸河縣吉康匯生態農業有限公司,與海豐公司經營業務相同,存在利益沖突,形成同業競爭,違反了公司《員工誠信守則》4.1條關于競業禁止的規定,即不得在在職期間,從事第二職業或參與同業競爭。另,“吉康匯”與“明康匯”相近,給大眾產生了“吉康匯”是“明康匯”子品牌的誤解,產生不良社會影響。同時,其利用職務便利,安排其家人占用海豐公司宿舍和食堂伙食資源達8個月之久。該行為違反了農業集團《員工誠信守則》4.1條不得“因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、挪用公司資金、侵占公司資產”的規定。湯新強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,決定免去其在本公司的一切職務,并按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。